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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区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15 】

校属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8号)要求,为推进我校2020年区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现将相关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通知要求,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动员,组织师生团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工作。上报数指标见附件1,上不封顶。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参与人必须为我校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大创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以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第一指导老师为我校在职教师。已指导2018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但目前尚未结题的指导老师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申报。

3.各类大创项目的预期成果至少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自治区级创新训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在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专业设计成果作品1份)。

(2)自治区级创业训练项目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模拟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3)自治区级创业实践项目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创业实践报告、企业运营台账(包括工商注册证件扫描复印件、企业场地照片、销售产品照片、销售额记录等证明创业项目已在运营的支撑材料)。

(4)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在学术期刊发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专业设计成果作品1份)。

(5)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

商业计划书、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1篇、模拟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6)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商业计划书、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1篇、创业实践报告、企业运营台账(包括工商注册证件扫描复印件、企业场地照片、销售产品照片、销售额记录等证明创业项目已在运营的支撑材料)。

三、目前大创项目申报系统在调试中,拟计划于3月中旬开通,届时,项目申报和评审流程将与正式通知同步发布。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师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本预通知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叶子琛。

附件1:各单位、二级学院要求上报项目数一览表

附件2: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3:大学专业类别一览表

附件4:自治区开展大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