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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区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18 】

校属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8号)要求,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现将2020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自治区通知要求,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认真动员、组织教师指导学生组队,积极动员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做好评审、筛选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参与人必须为学校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大创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以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第一指导老师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已指导2018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但目前尚未结题的指导老师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申报。

(三)项目实施时间分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各类大创项目的预期成果至少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自治区级创新训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在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专业设计成果作品1份)。

2.自治区级创业训练项目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模拟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3.自治区级创业实践项目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创业实践报告、企业运营台账(包括工商注册证件扫描复印件、企业场地照片、销售产品照片、销售额记录等证明创业项目已在运营的支撑材料)。

4.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在学术期刊发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专业设计成果作品1份)。

5.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

商业计划书、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1篇、模拟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6.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

商业计划书、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1篇、创业实践报告、企业运营台账(包括工商注册证件扫描复印件、企业场地照片、销售产品照片、销售额记录等证明创业项目已在运营的支撑材料)。

三、项目申报流程

第1步:网上申报(3月18日—4月1日)

项目负责人依次进入梧州学院官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报名入口,即可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注册账号或登录(以往在该系统已注册过账号者可不用再另行注册)。登录系统后可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二级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命名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申请前务必详细阅读附件1-4《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如果申报的项目有其他前期成果材料可一并上传,并提交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注:指导老师必须要在系统中有教师账号,否则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无法选择指导老师。)

第2步:报名审核(3月26日—4月1日)

第一指导老师用本人账号登录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审核所指导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

第3步:二级单位初评(4月2日—4月10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组织本院、本单位的专家组对学生上报的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单。

第4步:校级评审(4月13日—4月22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校级评审专家组评审,推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

第5步:公示(4月23日—4月29日)

被推荐为区级以上的大创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第6步:报送材料(4月30日-5月7日)

1.经公示无异议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审核后,由对接双创工作负责人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

2.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向自治区报送大创项目申报材料。

四、评审规则与流程

(一)学生在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时,必须在“项目级别”一栏中选择“国家级项目”或“自治区级项目”。提交后,项目级别不可更改。

(二)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本院学生提交的所有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要求如下:

1.组织评审工作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评审专家数根据学生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设置,具体数量设置如下:

申报项目数量

配备评审专家数

小于等于10项

项目交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评审

大于10项,小于等于20项

3

大于20项,小于等于30项

4

大于30项,小于等于40项

5

大于40项,小于等于50项

6

大于50项,小于等于60项

7

大于60项,小于等于70项

8

70项以上(不含70项)

9

(2)第一指导教师为二级学院以外的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人员的大创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初评。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系统填报信息时,须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中把“所属学院”填写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方可将申报材料汇总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参加评审。但项目申请书上所属学院一栏还是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项目评审程序

(1)初评。由二级学院、单位评审。包括申请书格式评审、申报内容评审。

①格式评审。申请书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撰写。《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2-1)。分数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

②内容评审。评审专家在《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2-1)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评审规则,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分。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初评后,填写“二级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2-2)、“二级学院大创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3),按时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

(2)校级终审。

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评审。如各二级学院、单位部门对已推荐的专家有变动,须填写“校级双创评审专家变更表”(附件3),纸质文档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新增专家须登录系统注册。

②专家组将对全校国家级、自治区级初审推荐项目进行终审,推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申报项目。不入选国家级的项目不做降级推送。

3.初审推荐项目数。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推荐数遵从如下原则:

(1)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最低项目申报数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比例为依据得到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项目数量的基准数。

(2)国家级项目推荐数为:少于等于基准数50%;自治区级项目推荐数为:少于等于基准数的100%。

(3)根据以上原则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报送项目数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基准数

国家级项目最多可推荐数

自治区级项目最多可推荐数

1

商学院

58

29

58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6

8

16

3

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

27

13

27

4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15

7

15

5

外国语学院

9

5

9

6

教师教育学院

19

9

19

7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21

10

21

8

化学工程与资源再利用学院

11

6

11

9

文学与传媒学院

13

7

13

10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9

5

9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2

3

合计

201

101

201

4.校级终审推荐到自治区的总项目数将按照学校大创项目经费配套数而定,其中国家级项目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30%。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提交初评材料。

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在系统中提交通过初评的项目,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文档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

1.二级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2-2);

2.二级学院大创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3);

3.校级双创评审专家变更表(附件3)。

(二)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规定的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不低于0.6万元/项;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详见附件5、附件6)

(三)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7。

(四)请各二级学院、单位部门注意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子琛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