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见附件1)文件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学分采用积分转换办法获取。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积分基础分值为200分(专升本学生为100分)。学生参加相关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即可获得相应积分,累计达200分(专升本学生为100分),即可换取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学分。积分没有上限,参加活动越多,获取积分越多。可为学生评优评先提供参考。
本学期积分申请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按照《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积分管理系统积分申请指南》(见附件2)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二、学生对已上传的积分申请进行自查,对不在申请范围,不符合积分认定标准、提交信息和材料不清晰明确、重复申请等不合规的申请积分项目自行“撤回认定”。(对照附件3《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标准一览表》)
三、各二级学院依据《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见附件1)、《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标准一览表》(见附件3)积分认定标准,组织人员对学生提交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积分认定标准、提交信息和材料不清晰明确、重复申请的予以退回。
四、以往符合积分认定标准未申请认定的积分、直接认定缺漏的积分可在本轮申请。
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对积分申请数据进行复查。
六、积分管理系统开通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6日。
七、系统关闭后,学校统一认定积分项目正常进行。
八、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日
附件1:《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通知
附件2: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积分管理系统积分申请指南
附件3:《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实践积分认定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