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9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大创计划类型
大创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及区域战略需求,以项目的形式支持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提出问题、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大创计划级别
2025年大创计划设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自治区级项目三个级别。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 型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 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鼓励项目团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有效利用校内一流学科、现代产业学院、开放性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和社会研究等平台、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四、项目申报数
(一)二级学院推荐项目分配表如下表:
二级学院推荐项目分配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国家级项目推荐数 |
自治区级项目推荐数 |
1 |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
3 |
11 |
2 |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
9 |
33 |
3 |
法学院 |
3 |
10 |
4 |
管理学院 |
8 |
27 |
5 |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 |
6 |
19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18 |
7 |
经济学院 |
5 |
16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3 |
9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3 |
12 |
10 |
外国语学院 |
2 |
9 |
1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5 |
17 |
12 |
体育健康学院 |
1 |
合计 |
50 |
176 |
五、申报要求
(一)大创计划的参与人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二)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三)项目指导老师应以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第一指导老师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作为第一指导老师已指导2022、2023年立项的大创计划项目但目前尚未结题的指导老师本次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申报。
(四)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五)获立项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区赛。(结题时需提供参赛报名成功截图)
(六)填写申请书前先预览“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附件2)。
(七)申请书(附件:3-1、3-2、3-3)中的预期成果需涵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基本条件”(详见附件4)中的成果,其他条件参考“2025年第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清单”所列条件,具体结题要求根据当年结题通知要求执行。
六、工作流程
(一)院评,由二级学院组织完成。
1.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认真动员、组织教师指导学生组队,积极动员学生开展大创计划申报工作。
2.由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本院专家组对学生上报的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填写申请书中院系专家组意见,并推荐国家级一般项目、自治区级项目名单。
3.时间为5月21日—5月25日。
4.评审要求
(1)格式评审。申请书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撰写。参照《梧州学院大创计划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5)评分,分数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推荐立项。
(2)内容评审。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在《梧州学院大创计划立项评分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评审规则,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
5.系统填报
(1)通过院评项目,在系统填报链接:http://114.220.75.43:1008/gxcxcy(5月27日中午12:00前完成)。
(2)提供系统账号生成数据: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学校工号汇总到所属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最晚于5月2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 。
(3)系统填报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扫描件(尾页需于5月26日11:30前由二级学院汇总交至科技楼K502办公室加盖双创学院公章即刻拿回并扫描替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1008/gxcxcy”上完成项目填报。
(4)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推送,项目负责人需关注项目审核状态直至系统显示项目审核通过,期间若有修改需求将退回项目并通知修改需求。
(5)操作指南:https://www.kdocs.cn/l/ccuWFTwFvFKk(认真阅读后填报)
6.递交材料
各单位各学院填写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2025年大创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大创计划项目推荐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7)打印签章,于5月27日11:00前交至科技楼K502办公室(周末有学生助理值班)。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
(二)校级审核
1.校级评审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系统项目进行质量、内容等审核,对有明显错漏、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推送。
2.校级向教育厅推荐项目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最低项目申报数以及学校大创计划经费划拨而定,其中国家级项目(含重点支持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30%。
3.校级审核后,将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4.材料整理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收集汇总获公示的项目材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带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大创计划立项申请材料。
七、大创计划的管理
大创计划将按照“桂教规范〔202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修订《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8)进行管理。
八、项目资助经费(两部分组成)
(一)校级配套:国家级大创计划的资助标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0.3万元/项,自治区级大创计划的资助标准平均0.09万元/项。
(二)二级学院级配套:协调学院内外资源,为项目配套经费或提供有价值的设备、设施、耗材使用权限。两部分总和按国家级平均不低于2万每项,区级平均不低于0.6万。由二级学院把控不同质量、类型项目资源配套额度,允许同级别项目差异化。
九、本通知未尽事宜,需调整或者补充要求,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蒙识宇15577336442。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