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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15 】

校属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5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大创项目,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大创项目基本要求

(一)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在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最终未被学校推荐为重点支持项目,不顺延为国家级或者区级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3.项目指导老师应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第一指导老师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已指导2020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但目前尚未结题的指导老师不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申报。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5.申报项目团队须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区赛。(申请书中需提供参赛报名成功截图)

6.申请书(附件2-1、2、3、4)中的预期成果需包含结题评审条件中的要求(附件3)。

三、工作流程

(一)一审院评。由二级学院组织完成。

1.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认真动员、组织教师指导学生组队,积极动员学生开展大创项目申报工作。

2.由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本院专家组对学生上报的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填写申请书中院系专家组意见,并推荐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单。

3.时间为5月14日—5月16日。

4.评审要求。

(1)格式评审。申请书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撰写。参照《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4)评分,分数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校级评审

(2)内容评审。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在《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评审规则,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

4.系统确认推送。

(1)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初评后,通知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大创项目管理系统操”上完成二审申请。上传的材料需有盖章的扫描件,二级学院确认点击推送。

网址:http://cxcy.gxuwz.edu.cn/

(2)操作流程(详见附件9:大创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3)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8时—5月17日晚18时。

5.提交材料: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打印盖章,于5月17日上午9-12点交到科技楼609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

(二)二审校评。

1.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校级评审专家组评审,推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单。

2.整理材料、公示。

3.各学院收集公示的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注意材料中需有盖章原件),于5月21日上午9-12点交到科技楼609办公室。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三)报送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向自治区报送大创项目立项申请材料。时间为5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项目级别。

进入二审项目,在“大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信息申请二审时,“项目级别”一栏中选择“国家级项目”或“自治区级项目”必须与二级学院推荐级别一致。否则,将视为不及格。

(二)初评要求。

1.专家数设置。根据立项申报项目数量设置,具体数量如下表一:二级单位评审专家数设置表

表一:二级单位评审专家数设置表

立项申报项目数量

配备评审专家数

小于等于10项

项目交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评审

大于10项,小于等于20项

3

大于20项,小于等于40项

6

40项以上(不含40项)

9

2.评审要求。

(1)格式评审。申请书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撰写。参照《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4)评分,分数低于9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校级评审

(2)内容评审。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在《梧州学院大创项目立项评分细则》(见附件4)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评审规则,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

(3)系统确认。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初评后,需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填写院系专家组意见,并确认推送。

(4)递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2022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大创项目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6)、“二级学院大创项目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7),纸质文档按时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时间节点为:517日下午下班前

3.初评项目数推荐。

(1)基准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最低项目申报数、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占比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上一年度学院完成立项情况,计算各二级学院项目推荐基准数。

(2)推荐项目数:国家级项目数少于等于基准数50%;自治区级项目数少于等于基准数的100%。

(3)各二级学院报送项目数如下表二:推荐项目分配表。

表二:推荐项目分配表

推荐项目分配表

序号

二级学院

基准数

国家级项目最多可推荐数

自治区级项目最多可推荐数

备注

1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14

5

12


2

外国语学院

11

4

9


3

商学院

21

7

18


4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

24

9

20


5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11

4

9


6

管理学院

41

13

35


7

教师教育学院

20

8

17


8

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

25

10

21


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9

9

16


10

法学院

5

2

4


11

文学与传媒学院

11

4

9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

3


合计

205

75

175


4.其它要求。

第一指导教师为二级学院以外的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人员的大创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评审,于2022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到科技楼609办公室。获得一审通过的项目在填报二审信息系统时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系统填报信息时,须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中把“所属学院”填写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方可将申报材料汇总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参加评审。但项目申请书上所属学院一栏还是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三)校级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如各二级学院、单位部门对已推荐的专家有变动,须填写“校级双创评审专家推荐名单变更表”(附件8),同时提醒新增专家须登录系统注册。纸质文档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时间节点为:516日下午下班前

2.专家组将对全校国家级、自治区级初审推荐项目进行终审,推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申请项目名单。不入选国家级的项目不做降级推送。

3.校级推荐项目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最低项目申报数以及学校大创项目经费划拨而定,其中国家级项目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30%。

4.材料递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区级以上的大创项目,需递交填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带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注意时间节点为:523日下午下班前。如不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立项申报。

五、大创项目的管理

大创项目按照《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梧院双创〔2020〕2号http://cxcy.gxuwz.edu.cn/info/1008/1777.htm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平均10万元/项。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详见附件1)

(二)请各二级学院、单位部门注意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志锋13207749414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