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配合《广西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7号),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同时为选拔优秀项目团队参加今年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准备,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丰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内容。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梧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暨梧州学院第三届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同时开展梧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成果展示时间
2018年5月21日-5月31日(布展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展项目组自行到指定地点布展)
三、竞赛评选时间:2018年5月26日
四、展示会地点: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展览启迪区,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区、教师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区。
五、参赛资格
1.凡获得2016年以来区级以上大创项目立项的项目组必须参赛;
2.凡获得2016年以来校级开放实验室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项目组必须参赛;
3.历年来凡获得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含“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比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或其他竞赛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项目(或作品)必须参赛;
4.其它已经具有创新创业成果的项目或(作品)均可以组队报名参赛;
5.已经在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运营的企业或项目必须参赛;
6.欢迎和鼓励学校教师参加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六、展示内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
2.基于“互联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
3.大创项目以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如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其它竞赛获得区级一等奖以上成果(含一等奖)、校级开放实验室创新性实验项目成果、其它类创新创业成果);
4.学校教师自主研发或设计并获批的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获奖作品以及获奖学术论文等创新创业成果。
七、项目成果展示须知
1.学生参展项目负责人填报“参展项目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交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收集后形成“二级学院名称-2018参展项目汇总表”于5月15日前发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邮箱wzxycxcyjy@163.com;
2.教师填报“教师创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3),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汇总收集整理后形成一个汇总表,名为“二级学院名称-2018教师参展汇总表”于5月15日前发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邮箱wzxycxcyjy@163.com。
八、参赛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均为电子文档)
1.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见附件5);
2.2018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
3.三分钟200M以内的宣传视频,“项目名称.MP4”文件(由参赛项目组决定是否提供)。
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展会-参赛类别-项目名称”,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收集审核整理所有材料后,根据每个项目的汇总表(见附件6)统计并形成各二级学院的汇总表。将此汇总表(附件6)改名为“二级学院名称-2018项目参赛汇总表”,连同各个项目的子文件夹组成一个文件夹,名为“二级学院名称-2018参赛项目汇总”于5月15日前发至邮箱wzxycxcyj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九、参赛组别
①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②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③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④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⑤“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别
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别,参加此组别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必须能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能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其他组别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别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参赛组别。
十、评选层次和奖励
1.每个参赛组别评选出的项目层次和名额包括特等奖1名、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8名;
2.获奖项目根据评委意见给其不同层次的项目资金资助,具体如下:
获奖层次 |
资助资金(单位:元) |
特等奖 |
根据预期成果大力支持 |
金奖 |
4000 |
银奖 |
3000 |
铜奖 |
2000 |
优秀奖 |
1000 |
3.获奖项目有机会推送参加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
4.获奖项目有机会进入梧州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培育并获得投资转为实体企业。
十一、评委专家组成
校外行业或企业精英、校内专家。
十二、注意事项
1.不参加展示会的未结题的大创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将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2.不提供项目情况报告的未结题的大创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将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3.欢迎已经结题的大创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参加展示会和竞赛;
4.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展板模板材料”(附件4)自行制作展示板,经费从各自项目经费中支出,务必于活动要求布展时间内完成。
5.教师参展项目成果、已经结题的大创项目、竞赛创新成果和其他具有创新创业成果的项目或(作品)但无资金资助类项目的展板制作经费从学校学科竞赛经费中开支,根据实际花费情况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相关费用票据;
6.去年已获奖今年无实质性突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授予奖项和奖金。
十三、请各项目负责人把做好的展板到规定展区张贴。
十四、未尽事宜,请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黄再威老师,联系电话:5827411。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5月4日